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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育

作者: 罗锦祥   发表时间: 2010年06月24日


Children

       1    教育是国家手段的综合,尤以儿童的教育为最。

       2    教育儿女,是家长的第二次成长。

       3    教育是人的教育,自由的教育,不是愚民的教育。

       4    公民教育的“公民”如果不是指世界公民,终究只是一种臣民教育。

       5    教育的灵魂在于爱,而且是博爱。

       6    法治的生长健康程度,由教育决定。教育的成就,亦由法治决定。

       7    教育浓缩思想,许多思想家最终选择教育作为职业归宿。

       8    教育可以设计施教,却无法把握受教。

       9    高明的教育是能让孩子自立到自己教育自己。

       10    是否生育小孩与责任无关,抚育儿女却是父母的责任。

       11    教育的首要目的是让被教育者发现自学的乐趣和方法。

       12    教育是兼容并蓄与平等思考的,许多工作上的培训体现的是只能遵照执行的操作与上下级执行关系,不属于教育。

       13    教育不能激发被教育者作更广阔与更深入的自由思考与表达,就是无用的;如果束缚被教育者的自由思考与表达,反而是有害的。

       14    教育者的实践性与艺术性对实现教育目的如此重要,以致我觉得在大多数领域的人,没有在相关行业工作与反思就不适合担任教师。

       15    伦理教育仅仅在课堂上灌输是远远不够的,或者说伦理教育在课堂宣讲根本是无用的,社会的风气与所处团体的氛围轻而易举地就能击垮茫然失措的意志和急迫改善现状的欲望。

       16    伦理教育只有和宗教结合才有可能被切实贯彻。

       17    教育上的培养习惯不是强加习惯。培养习惯要义在于被教育者养成自觉辨析、选择习惯的习惯。

       18    施教者将受教者教育成为另一个自己,是教育的误区。

       19    我们需要的教育是平权的教育,不是特权的教育。可是,许多教师仍旧喜欢以人上人的目的激励学生。